为什么要“采标”?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简称采标),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也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情况下,在广东省这样外源性经济比重较大的省份和地区,加速推进采标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关于采标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首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企业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依据世界范围内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制定的,是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能力的集中反映。应该承认,我国目前的生产和科学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和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一般而言仍有差距。标准体现了水平,反映了水平,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促使企业提高水平,包括产品质量水平、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了大量的设备和技术,标准实际上是一种体现科学技术水平的软件。所以,国家要求在引进先进设备时,要注意配套引进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技术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要求“采用国际标准的计划要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科技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际标准要同技术改造同步进行,纳入各级技术改造、技术措施和技术攻关计划。”
其次,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措施。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先进性、权威性得到世界各国的公认。在国际贸易中,以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为确定商品质量的依据已成为发展趋势,标准已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的基本要素。贸易中的商品质量是要通过技术标准来衡量的,标准是贸易双方之间的联系要素,它为贸易谈判提供了一种背景和共同语言。采用什么样的标准,标准水平如何,便成为贸易成败的关键因素。因我国的标准水平总体来说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仍有差距,如果采用较低水平的标准去组织生产,外商不喜欢我国的产品,产品的竞争力便不强。为了扩大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从提高标准水平入手,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再次,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破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钥匙。
在国际贸易中,关税措施被弱化以至被取消后,许多发达国家利用标准水平上的差异设置贸易障碍,这就是所谓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要求各成员国把采用国际标准作为制定本国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以避免国际贸易中不必要的障碍,保护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在“贸易技术壁垒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提出了“标准协调原则”:为减少各国标准间的差异给生产和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协议鼓励各成员以国际标准作为制定本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因气候、地理因素或基本技术对实现正当目标不适用。一般地说,采用国际标准的技术法规不会对国际贸易产生不必要的技术壁垒。”可见,国际标准是能够作为国际贸易谈判、协调的依据,也是国际贸易共同遵守的准则,是国际自由贸易的基础。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可使我国产品更通畅地进入国际市场,可有效地减少贸易纠纷,有效地协调、解决国际贸易中的摩擦。
正是因为采标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很重视采标工作。
欧洲一贯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政策,凡是有国际标准的都尽可能采用。法国目前有标准19 500个,其中采用国际标准约60%左右。美国原来不太重视采用国际标准,但近年来逐渐意识到采用国际标准的重要性,用国际标准来取代本国标准已越来越多。
我国也很重视采标工作。自1982年至今,我国已先后5次召开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还制定了许多推动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政策、办法和措施,使采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至2003年底,在20 906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共9 250项,采标率为44.25%。其中采用ISO 标准4 539项,采用IEC标准1 882项,采用ISO/IEC标准287项,采用ITU标准48项,采用其他先进标准2 494项。我国使用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基础的比例已经从12%上升到40%,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我国承诺进一步提高使用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基础的比例,在入世之后的5年内再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