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陕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发布

来源:人民网
+
打印
【字体:

陕西省质监局联合陕西省环保厅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梁锦 摄

陕西省质监局联合陕西省环保厅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梁锦 摄

人民网西安2月8日电(梁锦)为强化科技治霾、铁腕治霾、综合治霾,有效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陕西省质监局联合陕西省环保厅, 组织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陕西省首项关于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初步估算,标准实施后,陕西省将有78%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到更加严格的标准限制,陕西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将在现有水平上削减至少20%以上。

随着大气治理的逐步推进,陕西省PM10、PM2.5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臭氧污染呈现出时段提前、浓度加重的特征,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提,要减少臭氧污染,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就必须加强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物协同控制。

“大家知道,雾霾的形成离不开PM2.5的‘巨大贡献’,PM2.5也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这种颗粒物吸入人体后可以进入人体的血液参与全身循环,对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影响。PM2.5的形成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也就是说,挥发性有机物在大气中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铵盐之类发生反应,形成二次有机溶剂,加剧了PM2.5的形成。”陕西省质监局副局长高阳解释。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是陕西省发布的首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也是陕西省向雾霾宣战使出的又一“杀手锏”。初步估算,标准实施后,陕西省将有78%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到更加严格的标准限制,所涉及的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与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等8个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总量可达65%以上,陕西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将在现有水平上削减至少20%以上。

同时,《标准》还将关中地区与陕南、陕北区别对待,对关中地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其次,在满足环境治理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实行了分类管控,明确新建企业必须立即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现有企业”给予了1年过渡期,即现有企业2018年2月10日起达到标准要求即可。


联系方式 法律申明 友情连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