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标准化协会理事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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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标准化协会(Guangdong Associ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成立于1986年7月1日,由全省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体自愿结成、经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广东省标准化工作第一专业社团,业务指导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标准化协会以团结全省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促进国内、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推动我省标准化事业的发展为宗旨。开展团标专业发布、先进标准评价、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确认、采用国际标准产品确认、标准研制、标准化培训、标准化技术交流等技术服务工作。协会遴选聘请90多位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开展标准化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技术支撑。
       广东省标准化协会按照《章程》规定,实行会员制,包括一般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会长单位。协会理事会单位大多是全省各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标准化工作领军企业和标准研究、计量、检测等技术机构,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蒙娜丽莎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一、理事单位享有的权利
       理事单位除享有协会章程规定的五项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学术活动;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和参加理事会、履行理事职能外,还享有以下权利和待遇:
      1、本协会向理事单位颁发牌匾,向理事单位个人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2、优惠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标准化知识培训,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3、接受本协会的有偿技术服务按9折收费。
      4、优秀理事单位可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宣传、推介。
      5、除参加理事会议、履行理事职能外,可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论坛或联谊活动。
      6、免费提供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及发布咨询。
      7、优先、优惠发布理事单位团体标准和起草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
      8、本协会免费为理事单位提供标准资料查询,提供最新的标准化政策法规与信息。
      9、优先办理各类标准化技术咨询和其他有关的各项业务咨询。
     二、理事单位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研究、探讨标准化学术、技术问题,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积极撰写标准化学术论文、科普文章,做学术报告、科普报告,就标准化工作向本协会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5、每年交纳会费叁仟元整(3000元)。



广东省标准化协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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